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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丨晒晒安岳“成绩单”

安岳法院 2020-08-12 16:21 56537

收官之年,扫黑除恶步伐加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介绍安岳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满意度。安岳法院“安柠政法宣讲团”自5月以来,共计向3个县职部门、13个乡镇进行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讲。

【“安柠政法宣讲团”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讲】

开展对象

图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范围↓↓↓

开展情况

截至目前,安岳法院判决涉黑案件1件,恶势力团伙案件5件,正在审理相关案件3件。

安岳县纪委监委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案件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其中移送审查起诉1人),组织处理17人。

安岳县扫黑办2019年开展了“4+9”13个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小西街违规占道经营、人民医院外、国土局外非法营运、市场监管局开展假冒伪劣等乱点乱象260余个。

今年将继续开展“7+10”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

通过多项整治,全县社会治安形式明显好转,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度明显上升。

典型案例

1、安岳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全市首例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8年9月5日上午,安岳法院依法审理的全市首例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宣判。该案一审的法槌落定,标志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实质性的战果。

被告人唐某某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对其开设赌场的违法所得六万元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被告人王某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合议庭认为,以被告人唐某某为首、被告人王某等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邀约多人参与聚众斗殴、非法拘禁他人,以及被告人唐某某与同他人开设赌场的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结合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安岳法院公开审理资阳首例涉黑犯罪案件

2019年6月26日上午,安岳法院在第一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蒋某礼、陈某兵、唐某兵等1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一案。

2016年初……  

被告人蒋某礼以开赌场牟利的方式笼络陈某兵、唐某兵、童某、肖某飞等人。

该团伙通过发放高利贷、强迫交易等手段谋取经济利益;通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壮大声势。

自2016年初组织成立以来,多次作案,在当地影响恶劣。

庭审中,公诉机关统一宣读15人起诉书并逐一举证,并交由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质证。

合议庭成员严格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倾听控辩双方意见,依法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

3、主犯获刑二十年!安岳法院一审宣判资阳首例涉黑犯罪案

2019年12月18日,安岳法院对安岳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蒋某礼等1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

2000年被告人蒋某礼刑满释放后,通过开设赌场、放高利贷、违规建房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有了一定的资本积累,在资阳市安岳县龙台镇当地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树立了一定的“江湖地位”。

在蒋某礼的拉拢下,被告人陈某兵、唐某兵通过网罗刑释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逐步壮大其实力。

蒋某礼组织陈某兵、唐某兵等人通过开设赌场、收取高利贷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通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壮大组织声威。

逐步形成了以蒋某礼为组织、领导者,陈某兵、唐某兵、邹某均为骨干成员,童某、王某甲、肖某飞、彭某辉、舒某强、唐某均、王某乙为积极参加者,张某龙、王某丙、曹某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法院认为:

该组织人数众多、分工明确、层级分明,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大肆组织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18起,寻衅滋事等违法活动6起,造成5人轻伤,8人轻微伤。

该组织长期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在安岳县龙台镇造成重大影响,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蒋某礼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十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为充分落实打财断血的方针,对其中3名被告人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并处罚金共计184万元。

案件审理期间,人民法院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各被告人的辩护人均到庭参与诉讼。

4、以应聘之名敲诈勒索——恶势力团伙的千层套路覆灭记

2020年6月24日,安岳法院对安岳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5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依法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期间,被告人小某、阿某、沙某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小某、阿某为纠集者,沙某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在成都、资阳等川内20余个市县区的30余处建筑工地,多次采用软暴力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当地的建筑行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木某、拉某实施了敲诈勒索犯罪行为,但不属于恶势力成员。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小某、阿某、沙某、木某、拉某5人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十一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二千元至六万元不等的罚金。

黑恶势力作为和谐社会的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也影响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

最后,安岳法院为大家带来四句扫黑除恶口诀,便于对黑恶势力有更清晰的认知,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和法治能力:

涉黑犯罪十三条 人民专政不可饶

党委政府是保障 政治任务扛肩上

线索报告扫黑办 或交司法和两院

万众一心擦亮眼 黑恶痞霸定清零

评论 5

  • 3731 2023-04-20

    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 萨克斯 2022-01-26

    收官之年,扫黑除恶步伐加紧。

  • 雁子 2021-08-03

    扫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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